全校各相关单位:
本学期即将迎来国庆小长假和党的二十大关键时间节点,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布置和要求,各单位须提高政治站位并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关键时期全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教育部现场检查整改通知及近期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参照落实。
第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重点检查水电气安全隐患、实验操作安全隐患、危险源使用管理安全隐患、通风橱使用安全隐患等内容,并及时整改隐患(原则上以立整立改为主,不能立整立改的整改时限为5天)。请各单位做好检查记录与整改资料备查。
第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9月22日-10月16日)
鉴于近期国内个别高校再次出现危险化学品事故,同时结合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所有涉化单位务必于10月16日前开展并完成一次危险化学品(包括管控化学品、易燃易爆非管控品)的专项治理行动,行动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做到合法采购、规范存贮、安全使用、正确处置报废)。
第三、开展实验用气瓶专项检查(9月22日-10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结合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所有涉及气瓶使用的单位务必对实验用气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建立完善气瓶档案信息、准确掌握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数量与地点,重点对气瓶的规范存放、检验有效期、使用状态、操作规范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第四、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始终是人防中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教育和宣传活动,既要注意数量(覆盖面),又要注意质量(有效性和适用性)。各单位要强调落实在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前,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新进教职工和新生进入实验室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并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严禁进行实验操作。
第五、检查并补充、更新实验室安全应急物资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物防技防建设,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组织检查所辖实验室的各类安全应急物资是否完备是否合格有效。比如:消防应急物资、急救物资、化学品泄漏应急物资、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等,做到及时补充、更换、配备,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六、实行安全日报制度
(1) 10月16日-10月23日期间,实行安全日报制度,各单位安全秘书负责通过学校安全QQ群上报本单位安全状态;
(2) 各单位务必在此期间每日掌握所辖实验室安全状况并于当日晚20:00前上报,不得隐瞒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
第七、开展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9月29日-10月25日)
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于9月29日-10月25日与保卫处、后勤保障部、资产处、科研院、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部分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抽查、督查。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前期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特此通知!
安全应急技能综合训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