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建设和管理,由学校审批任免。
(1)学校成立了由校级领导牵头,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人事处、教务处等管理部门组成的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图 1 中心组织结构
(2)中心成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由4位校外专家、2位校内专家和1位行业专家组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中心教研教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提供指导、咨询。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中心检查验收自评报告,审议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发展规划以及年度报告等,指导中心高质量开展实验教学。
(3)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中心主任由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勇担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主管学院为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主管学院负责中心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审核,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与指导,负责中心负责人的推荐,指导督促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全方位的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落实,领导中心实验室安全环保和开放共享工作,为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人财物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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